2.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8:00-5月12日16:00(线上报名时间以招聘单位收到完整资料电子邮件报名时间为准,为确保成功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12日,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德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273号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2-8283955,邮箱:dqfybjy@126.com。
武康健康保健集团: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20号,德清县人民医院1号楼8楼822室集团组织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莫老师、沈老师、嵇老师,联系电话:0572-8811365 0572-8811306,邮箱:dwjrsk@163.com。
新市健康保健集团:德清县新市镇钱家桥路6号,德清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3楼(行政一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2-8441512,邮箱:dqsyrs@126.com。
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为确保成功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及时致电招聘单位确认。
4.报名所需资料:
请报名人员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2025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次)报名表》(附件2),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完整、清晰的佐证材料如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202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学校<学院>公章)、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岗位规定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已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紧缺急需岗位以及镇(街道)分院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1.5。紧缺急需岗位以《2024-2026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目录》(附件3)为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所招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德清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应聘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起申请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岗位改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可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及以前毕业人员要求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及以前毕业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等。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等工作年限材料。
(5)在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持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进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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