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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

2019-05-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直接列入后备干部培育对象,经组织部门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三)补贴待遇。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分两次发放,在绥芬河工作满2年发放40%安家费,工作满5年发放另外60%安家费,夫妻同为引进对象的安家费只发放一人。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700元伙食补助,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伙食补助,伙食补助发放期限为3年。符合探亲假规定的,每年核销1次探亲假往返车船费。

  (四)住房待遇。按绥芬河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免费入住。

  (五)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配偶(结婚登记时间需在此公告发布之前)如果已经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行政、事业编制,可根据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情况统筹安排工作。

  (六)户籍管理。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

  (七)职称兑现。所引进外埠人才在外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中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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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3.2019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4.2019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协议.doc

  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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