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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 4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10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5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7日9时—5月21日15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在2023年5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2023年6月上旬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定向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职位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复印件。面向残疾人招聘职位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并进行肢体、视力、听力残疾等级复核。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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