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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0-06-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试之前,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二)考试时间

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在开考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试方式

1、长期招聘A01-A20号岗位的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2、短期招聘B01-B06、B08-B12号岗位的考试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超过9人的,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超过9人的,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

短期招聘B07、B13号岗位的考试方式:笔试、试讲、面试。

短期招聘B14-B16号岗位的考试方式:笔试、岗位能力测试、面试。

以上初试环节为笔试或试讲的各招聘岗位,在初试环节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后续其他环节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1)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3)岗位能力测试。分博文写作、案例分析、主题演讲等三个环节,由学校统一命题测试考生对高校辅导员岗位的职业素质以及处理学生事务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博文写作占30%,案例分析占40%,主题演讲占30%。

(4)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试讲成绩、岗位能力现场测试(案例分析和主题演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长期招聘A01-A20号岗位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2)短期招聘B01-B06、B08-B12号岗位成绩计算方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超过9人的,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超过9人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3)短期招聘B07、B13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4)短期招聘B14-B16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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