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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628718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如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配合“四查一测一扫”,即查戴口罩、健康码、行程码、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适时调整)、测体温,扫场所码,各查验事项均正常者方可入场。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本《简章》由周市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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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市镇党群工作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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