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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2018-09-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3.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学写读书笔记,学写常见应用文。

4.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根据表达需要,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5.习作要有一定速度。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四)口语交际

1.与人交流能尊重和理解对方。

2.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3.听人说话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

4.表达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5.能根据对象和场合,稍作准备,作简单的发言。

6.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

(五)综合性学习

1.为解决与学习和生活相关的问题,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尝试写简单的研究报告。

2.策划简单的校园活动和社会活动,对所策划的主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学写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

3.对自己身边的、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或电视、电影中的故事和形象,组织讨论、专题演讲,学习辨别是非、善恶、美丑。

4.初步了解查找资料、运用资料的基本方法。

四、第四学段(7~9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1.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会用多种检字方法。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500个左右。

2.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

3.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4.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二)阅读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2.养成默读习惯,有一定的速度,阅读一般的现代文,每分钟不少于500字。能较熟练地运用略读和浏览的方法,扩大阅读范围。

3.在通读课文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理解、分析主要内容,体味和推敲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4.对课文的内容和表达有自己的心得,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能运用合作的方式,共同探讨、分析、解决疑难问题。

5.在阅读中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6.能够区分写实作品与虚构作品,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

7.欣赏文学作品,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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