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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2018-09-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交流。

4.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5.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正确使用冒号、引号等标点符号。

6.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四)口语交际

1.能用普通话交谈。学会认真倾听,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

2.听人说话能把握主要内容,并能简要转述。

3.能清楚明白地讲述见闻,说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讲述故事力求具体生动。

(五)综合性学习

1.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有目的地搜集资料,共同讨论。

2.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观察社会,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

3.能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

4.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尝试运用语文知识和能力解决简单问题。

三、第三学段(5~6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1.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

2.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的速度。

3.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4.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

(二)阅读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默读有一定的速度,默读一般读物每分钟不少于300字。学习浏览,扩大知识面,根据需要搜集信息。

3.能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体会其表达效果。

4.在阅读中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的基本表达方法。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

5.阅读叙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能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爱、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阅读诗歌,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作品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阅读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能从图文等组合材料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

6.在理解课文的过程中,体会顿号与逗号、分号与句号的不同用法。

7.诵读优秀诗文,注意通过语调、韵律、节奏等体味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

8.扩展阅读面。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

(三)习作

1.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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