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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公开选调(聘)(5人)

2024-04-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至4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路桥区社会治理中心404室(桐屿街道龙栖街291号)。联系电话:0576-82238556。

3.报名材料: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路桥区委社工部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如报考人员与选调(聘)计划比例不足3:1,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笔试人数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选调(聘)计划。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原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由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经考察,若人选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适宜岗位所需基本条件等情况,可取消选调(聘)资格。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聘)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选调(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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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扫描图中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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