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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双鸭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公告

2021-06-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报考2021年双鸭山市各级机关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21年6月21日早6:00到双鸭山市委7号楼门前停车场(尖山区民生大街111号市委大院北广场)集合。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面试或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签字笔或钢笔。


  2、由体检医院按照600元/人标准向体检人员收取体检费(请考生随身携带现金)。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上禁食、水。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要携带手表、手机、钥匙、金属首饰。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同时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5、要按时参加,切勿迟到,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


  三、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需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现场时供工作人员查验。体能测评、体检前7日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时要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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