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新冠肺炎病毒防控须知
1. 体检须佩戴口罩(自备),严禁擅自摘除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医生检查时根据需要可摘下口罩),考生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工作人员。
2. 签到时须打开个人健康码供工作人员核验。体检前7天,考生本人须通过实名制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每日健康打卡。健康码不为绿色的考生,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3. 体检前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4. 体检前进行体温测量时或体检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中止体检,由体检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七、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0898-65315293。
附件:1.2021年海南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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