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已经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1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四、具体要求
1.体检人员务必于6月3日上午7:10前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集合,并缴纳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2.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背面备注个人姓名)及签字笔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为孕妇的,体检前应主动致电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说明情况,孕妇体检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时严禁家人陪同,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
五、体检结果
体检后对于体检不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结果确定后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天涯正义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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