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点: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06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体测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省戒毒管理局提出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的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351-2785020、0351-2785021、0351-2785095
山西省戒毒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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