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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备考:刑罚的具体运用

2021-11-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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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④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八)追诉时效

 1.追诉时效的概念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2.追诉时效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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