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做皮肤过敏试验,试验前询问病人的用药史、过敏史、家族史。病人如有青霉素过敏史,应禁止作过敏试验。病人已进行青霉素治疗,如停药3天后再用或用药中更换药物批号,均应重新作过敏试验,结果阴性方可使用。
2.青霉素皮试液应现用现配。
3.青霉素过敏试验和注射前均应做好急救的准备工作,备好盐酸肾上腺素和注射器等。
4.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5.严密观察病人,首次注射后应观察30分钟,以免发生迟缓性过敏反应。
6.皮试结果阳性者禁止使用青霉素,及时报告医生,在体温单、医嘱单、病历、床头卡、门诊病历上醒目地注明,并告知病人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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