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五)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总量。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梨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崔仕臣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王海燕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姚绪宏 区纪检委副书记
杨淑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海欧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人
郝福艳 区编委办主任
杜振全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石 磊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 俊 区纪检委科员
刘梦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王 锐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
孙玉莲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员
栗士丹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科员
九、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467—2482217
咨询电话:0467—823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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