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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面试。
1. 考核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查验下列材料原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核: 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④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套。
2.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岗位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医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医德医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8、80409(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龚老师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2981199转56610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附件下载: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二批)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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