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原则
1.先查对后执行;
2.先急后缓;
3.先临时后长期;
4.执行者签全名;
5.先执行再抄写。
二、处理方法
1.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安排在15min内执行。
2.备用医嘱:
长期备用医嘱(prn):由医生开写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全名。护士按长期医嘱处理,在长期执行单上须注明“prn”,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供下一次使用时参考;
临时备用医嘱(sos):由医生开写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全名。护士按临时医嘱处理,待病人需要时执行,执行后,必须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过期未执行,护士则用红笔在该项医嘱执行时间栏内注明“未用”,并在签名栏内签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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