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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基本规范

2019-03-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在公务员考试当中往往以日常应用文的考察为主,而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则会考场公文写作,相对来说更为规范与严谨,也更有一些需要我们同学注意的地方,在此就为大家介绍公文写作的基本思路,帮助大家进行作答。

其实公文写作主要就是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格式,二是内容,只要把这两个部分掌握好,就能够完成基本写作。

一、格式要求

相对于贯彻执行的相对比较灵活的考点,公文写作的格式往往比较模式化,所以同学们只要掌握最基本的格式即可。

1. 标题

标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给定标题,一种是自拟标题。对于给定标题,则不需要过多的思考,只要把题干中的题目进行抄写即可,而自拟标题的,就需要同学进行拟定,通常可以用“发文机关+关于+内容+文种”的形式命制。

2. 主送机关

也就是称谓,通常题干中会出现“给”“对”“向”“为”这样的字眼,当然同们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提出。比如说“广大市民们”“这位领导”等。

3. 正文

根据题目要求,完成基本作答。

4. 落款日期

也就是发文机关以及文章生效日期。生效日期为阿拉伯字母,没有虚伪占位。如“2018年12月5日”而不能写成“2018年12月05日”。通常发文机关及日期两者是同时出现的。

二、内容要求

内容就是在对“正文”部分进行填充。包括开头、主体以及结尾。

1. 开头

在政府的公文写作当中,开头多介绍发文是由,以“根据式”及“目的式”为主要方式。比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关安排,我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宣传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作以介绍。……”或者“为了让我单位同志更好地了解科学发展观的有关内容,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号召,我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宣传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作以介绍。……”

另外还可以有“现状式”,就是要书写当前的现状,可以是好的现状,也可以是不好的问题,但是“现状式”一般会配合其他的方式进行书写,较少独立使用。

开头部门可以灵活处理,字数没有特别的要求和限制。

2. 主体

主体部分往往就是此项公文的主要内容。比如通知的主体,就是通知的具体事项;请示的主体,就是请示的基本内容;通报的主体,就是通报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在题干中一定会有所涉及,根据题干内容,找到题干要求我们完成的工作任务即可。

3. 结尾

结尾部分也是有多种方式。

习惯式用语。不同的公文有不同的习惯性结尾,这需要大家进行一定的总结记忆。比如,通知的习惯式用语就可以用“望周知”“特此通知”进行结尾;请示的结尾可以用“妥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以批准”等。

呼吁号召。对于有宣传作用的文章,结尾可以以呼吁号召进行结尾,比如说动员会上所使用的讲话稿等。

意尽言止。这种结尾方式就是没有结尾,在一些文章当中,基本内容书写完毕后就可以完成基本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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