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关系。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
(二)聘用人员到岗后由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入编到有需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提供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公告为准。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联系电话:0572-3020768;周六周日咨询电话:400-028-4542。
(五)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0768。
附件1:2025年上半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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