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上半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进行查询,后续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平台公布。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招聘对象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其中,国内高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按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为南浔区的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但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9时—2025年5月8日15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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