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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永康市事业单位补充事业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3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中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门类”的,则该二级专业门类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类”的,则该三级专业目录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3.户籍要求分为永康市户籍人员、金华市户籍人员、浙江省户籍人员和户籍不限人员,以2025年3月2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永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永康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永康)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3月24日(截至2025年3月2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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