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5年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苍南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层次为准(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大学专科年龄18至30周岁(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四)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02、03),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生;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6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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