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参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在大学学习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的退役军人或参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
3.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4年3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2024年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以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6.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8.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9.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10.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题型:《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4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预计可于5月17日前在网报平台上查询。
2.面试
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具体可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实际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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