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富编办〔2024〕33号)、《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见《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需198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3日;
8.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11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11.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12.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司法调查的;
4.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6.正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用人(工)单位认为不能聘用的其他行为。
(三)不宜报考的情形:
1.煽动、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3.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行政(司法)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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