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从形象气质、入队动机、工作经历、是否还有劳动关系未解除等方面进行当面了解掌握。
(五)健康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六)岗前培训。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不予以录用。经培训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每期一般为2年,分配到所属队站工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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