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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积累——所有权

2023-11-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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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所有权是物权部分的高频考点,关于这一部分的知识,展鸿为大家做了如下整理:

一、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类型

(一)国家所有权

1.城市的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2.其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归国家所有。

(二)集体所有权

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考试可能涉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抵押财产的范围(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可抵押,两种例外)

(三)私人所有权

三、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处分人物权处分、受让人是善意的、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为:取得人取得所有权;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消灭,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

五、典型例题

【例】(单选)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于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所有权

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C.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

D.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答案】B。解析:本题中,丁是善意第三人,受让价格是市场价格,符合合理价格的要求,且标的物已交付,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其他共有人是否追认,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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