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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3人)

2023-04-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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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5月18日9:00-5月21日17:00。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等参加笔试。

  (七)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潜能。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现任村“两委”正职、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干部招聘岗位的人员,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4.笔试工作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5.笔试成绩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询,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新闻采编、后期制作、网络与新媒体”的3个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2023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户籍放宽要求的户口本、结婚证、“三支一扶”的《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在衢州市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要求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进行学信网核验,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及三方协议,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①“新闻采编、后期制作、网络与新媒体”的3个岗位,符合专业不限条件的,须提供在相关单位工作期间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材料;

  ②村社干部提供任职文件、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③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九)面试

  1.“新闻采编、后期制作、网络与新媒体”的3个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衢江传媒集团组织实施。“新闻采编”岗位以现场新闻采访和文案策划等形式考察新闻采编能力;“后期制作”岗位以上机实操等形式考察视频后期制作能力;“网络与新媒体”岗位主要以模拟现场活动策划、直播间搭建、推文等形式考察网络与新媒体能力。其他招聘岗位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十)体检

  1.面试结束后,“新闻采编、后期制作、网络与新媒体”3个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下同),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2.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3.体检工作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十一)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相关单位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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