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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若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9:00-11:30专业科目(注:部分岗位笔试科目)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印有户主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后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面向残疾人报考的岗位,报考者相应的残疾类别不列入体检要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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