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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名)

2023-04-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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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人力社保局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先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岗及报名流程步骤,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在册的困难家庭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材料提交至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3-8283833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六)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区人力社保局无关。

  (八)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本次公开招聘是区人力社保局受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委托集中组织。对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内列出。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838339

  监督电话(南湖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3-82832315

  附件:1.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xls

  2.考试大纲.docx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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