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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
1.专业能力测试:
(1)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测试、面试对象。
(2)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综合素质面试环节。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体检考察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1.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3。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参考最新公务员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相同体检、考察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教师岗位录用人员自录用次年起计算,3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4.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
(4)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五、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笔试可参考《考试大纲》(附件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应聘人员未能真实、准确、有效提供应聘材料(信息)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4.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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