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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研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按照《2022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执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人才网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hc.cn/,师资队伍-“人才引进”)
其中,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招聘栏)为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的指定平台。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具体如下:
1.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
2.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3.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附件2)。
(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4月22日。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2年4月2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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