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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22-03-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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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江苏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人员聘用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3595052。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3-8592326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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