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浙江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537038516 |微信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线|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出现( )的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书面通知。
A.不能胜任工作
B.对薪酬待遇不满意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D.患有重大疾病
【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只有C项属于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书面通知。故本题选C。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