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当前位置:
  • 首页 >
  • 事业单位
  • >
  • 2021年缙云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公告(14名)

2021年缙云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公告(14名)

2021-07-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丽水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07757512 展鸿丽水事业单位考试|丽水公务员考试交流群:3476901212019丽水公务员考试

微信公众号:丽水人事考试在线|电话咨询:18667045917 傅老师 

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参照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

本次成绩保留一年(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间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如遇在职民政经办服务人员解除合同等情况,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民政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016927。


缙云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监督电话:0578-3319020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78-3127520

本公告由缙云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缙云县2021年公开招聘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表.doc


缙云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4日


  • 1
  •  
  • 2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