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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x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抚州12345”政务热线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六)体检
由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成绩分递补一次。
(七)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政务服务局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
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月工资20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752元(含餐补)加灵活就业五险。
本《公告》由抚州市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813301,18307045599
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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