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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公告】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3人)

2020-07-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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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由法库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及复检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轮程序。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未通过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按权重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三)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由法库县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实施,遇有不合格者,按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政审考察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由院党组审议通过后,在法库县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人员姓名、性别、考试得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权重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二)聘用

  履行聘用等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八、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的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属性,不占编制。招聘人员须遵守法库县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否则将按有关程序解除聘用。

  (二)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关注“2020法库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微信群或法库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fkxfy.chinacourt.gov.cn)。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文字录入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办理相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

  法库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24-27129868

  十一、举报监督电话

  法库县人民法院纪检组:024-27129928

 附件: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2020年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扫码↑获取附件)

  法库县人民法院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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