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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无因管理知多少

2020-04-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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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案例:上述孙向波案中,孙向波的抢救过程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亦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无因管理可阻却部分民事侵权,管理人为了本人的利益,在管理过程中侵害本人合法民事权利,可阻却违法。例如,甲看到乙家着火了,想去救火但是没有钥匙,于是破门而入,在正常情况下,破坏门是侵害财产权的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因为甲是为了乙的利益,成立无因管理,所以可以阻却违法。

二、试题展示

1.(单选)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受委托看孩子,孩子病了送到医院 B.下雪后在公路上扫雪

C.看到行人被撞到主动送至医院救治 D.把邻居家的鸽子当成自己的进行饲养

1.【答案】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A项错误,受委托说明有约定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B项错误,下雪后在公路上扫雪,不是为了特定他人的利益,不成立无因管理。C项正确,看到行人被撞到主动送至医院,无法定和约定义务,为了特定行人的利益,成立无因管理。D项错误,把邻居家的鸽子当成自己家的来养,没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不成立无因管理。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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