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属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瑞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瑞政办〔2022〕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国企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瑞安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考生专业为“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的,若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须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三)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四)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向招录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学历岗位)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专科学历岗位)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六)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5年3月1日。
(七)截至2025年3月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9:00—2025年3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6日9:00—2025年3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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