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经初选确定面谈人员,并根据面谈整体评估情况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成绩设合格分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组织进行体检。在此环节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可考虑重新组织招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七)公示
公司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面试入围名单、最终成绩、拟录用人选等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招聘岗位的将正式聘用;不胜任招聘岗位的将予以解聘。
05 薪酬及福利待遇
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执行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
06 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司党支部负责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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