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根据实际报名岗位所需材料进行递交,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初审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未重新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50元,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请以上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向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大厦1001室)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作非贫困家庭报考人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岗位之日(含)起1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领取准考证
缴费确认完成后,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领取信息请关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自动弃权。
(五)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的内容范围为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知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
(七)总成绩计算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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