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形式,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从高到低按照招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浙江永康五金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公众号和永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自主离职,可由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一名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根据所任岗位职级及其本人年度业绩考核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按照浙江永康五金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生产力中心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生产力中心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科技局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928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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