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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2023年招聘1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2023-12-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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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考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因书面说明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顺次递补的体检合格者中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待遇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及薪酬参照《镇海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和《镇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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