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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国资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33名国企人员公告!

2023-07-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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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并列者均合格的,另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高者聘用)。体检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参照本公告的“体检”环节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补聘: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不服从统一安排等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酌情决定是否补聘,补聘根据该招考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相关手续。

3.凡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企业有权予以解聘;并须服从集团整体轮岗培训安排。

(九)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十)本次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574-89389621(许老师)

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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