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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5名,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15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文职类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技能。毕业证书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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