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海盐县总工会对入围面试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海盐县总工会留档,不归还应聘人员本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
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导致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缺额的不递补。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按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及最低分的面试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随机抽取评委,对同分数人员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可从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按照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性质和待遇
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为劳动合同制用工,工资按照海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合理确定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享受带薪年休假、体检和疗休养等福利政策。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公告未尽事宜,由海盐县总工会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573-8602682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热线:0571-85786508。
海盐县总工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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