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1.18岁及以后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村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国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4.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相重合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已经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对于具有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按照国家的规定,未在村组织中工作的务农人员不属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但云南省为保障务农人员报考公务员的渠道畅通,视务农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
8.类似于务农人员,州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工勤人员身份的工作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曾是公务员现已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曾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起止时间的界定
基层工作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为1年。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截止2018年3月,报考人员的基层经历时长必须满足拟报岗位的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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