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缓解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紧缺状况,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拟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遴选48名教师到教育局机关和城区学校工作。为使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里县2019年教育系统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峰
成 员:周正平、李俊义、熊明涛、陈明裕、刘红梅、刘立新、王如生、龚述兵、熊江敏、王秀明、何 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立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秀明和何超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
二、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人数、岗位及要求
1.面向全县教育系统遴选48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龙里县2019年教育系统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
2.根据县委编办《关于核定龙里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的通知》(龙机编〔2019〕3号)精神,针对冠山街道第二学区教师超编严重现状,为有效解决冠山街道第二学区学校教师超编问题,凡冠山街道第二学区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须参加遴选,遴选后冠山街道第二学区学校教师仍存在超编的,学校将组织开展竞聘,竞聘落选的教师教育局原则上将统筹安排到乡镇缺编学校。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年限(2016年9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教师,且每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原则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下(196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教师55周岁以下(196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师德师风,近五年被组织处理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在2018-2019学年度两个学期期末测试中,小学所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连续全县排名倒数后五名的,初中所任教学科班级平均分连续全县排名倒数后三名的;
6.具有其他规定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五、成绩评定
1.教学职位遴选总分=面试成绩×70%+教学成绩×30%。报考教学职位没有教学成绩的和报考非教学职位的以面试成绩为遴选总分。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个人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教学成绩计算方式为:以全县平均分为基准,所任学科班级平均分达县平均分得基础分70分,每超县平均分1分加1分,每低县平均分1分减1分,加分后总分不超过100分,减分后分数按实际计算。以2018—2019学年两个学期的质量检测成绩进行计算,教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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