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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9-07-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课堂教学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课堂教学基本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分的50%。

现场问答的内容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等综合素质。现场问答满分100分,占面试总分的50%。

面试总分=课堂教学能力考察×50%+现场问答×50%

4、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4)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与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赵老师(0871-63329813)。

(四)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外国语学校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委员代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监督指导。

2、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3、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4、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5、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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