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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的概念
学校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所建构的,以专门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为核心任务的社会组织和机构。
二、学校的基本性质
(一)学校是一种社会组织
1.学校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与其他的社会生活如经济生产、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一样,具有丰富的社会属性。学校活动一方面反映它所存在于其中的社会的总体属性;另一方面又构成社会组织网络中的一部分。
2.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手段主要是人类社会已经创造和积累下来的文明财富,离开了这些以往人类社会创造和积累下的文明财富,儿童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3.学校教育的目的是提升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地满足个人的某些知识、道德或审美偏好。
(二)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
学校的专门性主要体现在:
1.专门的教育职能;
2.专门的教育人员;
3.专门的活动内容和形式;
4.专门的评价方式;
5.专门的经费支持。
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是人在青少年时期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动力,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该致力于教育影响或作用的充分发挥或实现。
(三)学校具有民族性
作为一种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的工作,从教师的聘任到知识的选择,到师生交往的方式,必然地带有本民族文化的特色。学校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民族性与时代性是相统一的。
(四)学校处于不断变革之中
作为一种专门的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学校一直处于变革之中。历史地看,能够引起学校变革的因素很多,既包括政治、经济等外部因素,也包括学校内部因素。卓越的教育者应该对引发学校变革的内外部因素非常了解,并自觉地根据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要求推动并有效地领导学校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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