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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目标的确立原则
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的确立依据是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确立原则的来源,而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的有关确立原则是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确立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1.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主要是指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是培养幼儿在倾听、说话、早期阅读、前书写等几个方面的统一发展。幼儿的语言发展不仅需要会说,更要会听会读,逐步学会前书写。为了避免片面性,在确立语言教育目标时,应该尽量注意把几者有机结合、相互协调,促进幼儿语言整体的协调发展。
2.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是指在语言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幼儿的原有语言发展水平和已有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重点关注如何在幼儿语言的发展现状上为幼儿提供适宜的刺激,促进幼儿适当发展,也为幼儿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它包括了两层含义:一是语言教育活动的设计应当以促进幼儿的发展为出发点,应当适应幼儿的发展水平,考虑幼儿的原有基础。在确立语言教育活动目标时,教师必须从幼儿身心发展的现实水平和已有的内部结构出发,既照顾到幼儿的现实需要、兴趣和能力水平,也考虑到幼儿长远发展的需要和价值,以促进幼儿在现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二是指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的确立也应以促进幼儿的发展为落脚点,始终把发展作为教育活动设计的核心。
3.基础性原则
基础性原则主要是指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目标应当是语言教育领域中最基础的、启蒙性的目标,这种目标要以幼儿现实的语言经验、思维水平为前提,特别是对于语言教育这一与其他学科有很大联系的目标,更应该注重“基础化”和“启蒙化”。
教育活动目标的确立与制订,应既贴近幼儿的生活,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要有利于幼儿掌握“最基础”“最粗浅”的语言能力,有利于幼儿未来语言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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